郡华企业法务管理

Jun HUA QI YE FA WU.

JH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来源:http://www.npc.gov.cn/npc/c30834/202006/75ba6483b8344591abd07917e1d25cc8.shtml | 作者:law-1006335 | 发布时间: 2023-06-06 | 4537 次浏览 | 分享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第三章  姓名权和名称权

第四章  肖

第五章  名誉权和荣誉权

第六章  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


第五编  婚姻家庭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二章  结

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二节  父母子女关系和其他近亲属关系

第四章  离

第五章  收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二节  收养的效力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六编  继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七编  侵权责任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二章  损害赔偿

第三章  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

第四章  产品责任

第五章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第六章  医疗损害责任

第七章  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

第八章  高度危险责任

第九章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第十章  建筑物和物件损害责任


附  则


第一编  总    则

第一章  基本规定

第一条  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四条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六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九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第十条  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十一条  其他法律对民事关系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