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领先的商事法务管理理论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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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促进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
推进流通物流、市场信息、交易平台等设施互联互通和规则衔接。健全高效顺畅的现代流通体系,完善国家物流枢纽网络,依托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构建若干重要商品骨干流通走廊,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健全一体衔接的流通规则和标准,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加强多式联运设施、标准建设和信息共享,大力推进“一单制”、“一箱制”发展,促进集装箱和大宗物资铁水联运。完善市场信息交互渠道,推动构建全链条信息信任和应用机制。建立健全统一规范、信息共享的招标投标和政府、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推进人工智能应用和大数据监管,实现项目全流程公开管理。
第六篇 加快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增强高质量发展动力
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更好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提升宏观经济治理效能,促进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激发全社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确保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
第十八章 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
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第一节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增强国有企业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制定实施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指引目录,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关系国计民生的公共服务、应急能力、公益性领域等集中,向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加强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深化国有企业分类改革,进一步明晰不同类型国有企业功能定位,加强主责主业管理,建立国有企业履行战略使命评价制度,构建分类考核的治理体制。推动国有企业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提升价值创造能力。健全国有企业推进原始创新制度安排。完善国资监管体制,更好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作用。健全国有经济和国有企业增加值核算制度。支持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以市场化方式规范开展股权合作、战略协作、资源整合。
第二节 发展壮大民营经济
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完善配套法规政策制度体系,从法律和制度上保障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有效保护合法权益。持续推进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向民营企业公平开放。支持有能力的民营企业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推进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公共研发平台进一步向民营企业开放。完善民营企业融资支持政策,发挥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作用,健全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和增信制度。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推动大中小企业协同融通发展。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