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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睿法商研究之二: 深化我国法律服务体系社会主义改造、构建中国特色普惠型法律服务新格局
来源: | 作者:春睿·春天的故事 | 发布时间: 2026-03-05 | 4 次浏览 | 分享到:

商事领域市场化、民事领域公益化的核心主张,力争为行业改造提供我们的实践探索,让我们的坚持与探索,完全符合国家改革方向、契合我国国情、顺应人民需求。

当前,我国法律服务体系的社会主义改造已进入关键阶段,面临着制度重构、模式创新、资本规范等多重任务。我们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定社会主义方向,立足我国国情,破除西方化制度桎梏,破解行业结构性矛盾,规范资本赋能,强化人才支撑,推动法律服务体系从西方化、市场化、精英化人民化、普惠化、公共化转型。唯有如此,才能让法律服务真正成为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优越性,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