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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 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
来源: | 作者:law-1006335 | 发布时间: 2023-04-26 | 907 次浏览 | 分享到: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五、创新发展法学理论研究体系

(十三)强化法学基础理论研究。加强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原理研究,以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为基础,加强法学理论提炼、阐释,不断完善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体系。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研究阐释作为首要任务,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原创性概念、判断、范畴、理论的研究,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大意义、核心要义、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的研究。紧紧围绕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切实加强扎根中国文化、立足中国国情、解决中国问题的法学理论研究,总结提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具有主体性、原创性、标识性的概念、观点、理论,把论文写在祖国的大地上,不做西方理论的“搬运工”,构建中国自主的法学知识体系。把握党内法规研究跨学科特点,统筹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为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依规治党提供有力学理支撑。加强对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法制史特别是革命根据地法制史的研究,传承红色法治基因,赓续红色法治血脉。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支持具有重要文化价值和传承意义的法学学科发展。加强外国法与比较法研究,合理借鉴国外有益经验,服务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强化国家社科基金和部级法学类科研项目导向作用,推进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建设一批国家重点法学基础理论研究基地,加大对法学基础理论研究扶持力度,研究探索社会力量支持法学基础理论研究机制。

(十四)强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研究。立足建立健全国家治理急需、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法律制度,围绕法治建设重大规划、重点改革、重要举措等,开展前瞻性、针对性、储备性法律政策研究,充分运用法治力量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系统研究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加强对基层立法联系点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作用和发挥立法“直通车”功能的研究。围绕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强对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法治保障研究,加强国家安全、科技创新、公共卫生、生物安全、生态文明、防范风险、大国外交等重点领域法治实践研究,加强新技术新业态新应用领域法律制度供给研究。建设国家亟需、特色鲜明、制度创新、引领发展的法治高端智库。建好用好国家级涉外法治研究基地。

(十五)完善科研考核评价制度。坚持鲜明的人才培养导向、潜心治学导向、服务党和人民导向,改进科研评价方式,构建符合法学学科特点的学术评价体系,以学术质量、社会影响、实际效果为衡量标准,建立健全教育、激励、规范、监督、奖惩一体化的科研诚信治理体系,坚持学术不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