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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 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
来源: | 作者:law-1006335 | 发布时间: 2023-04-26 | 410 次浏览 | 分享到: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零容忍”,健全学术规范监督机制,落实学术不端与师德失范处理处罚联动机制,引导教学研究人员潜心钻研、铸造精品,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推动项目管理从重数量、重过程向重质量、重结果转变,实行绩效分类评价,推行科研成果代表作制度,完善将报刊理论文章、教学研究成果、决策咨询报告等纳入学术成果机制,把参与法治实践、咨政建言等纳入科研考核评价体系,提高科研考核评价工作科学性。完善法学研究成果评价评奖机制,组织好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奖等评选活动。加强法学学术期刊管理,牢牢把握办刊正确方向和舆论导向,推动法学学术期刊多样化、差异化、高质量发展,支持外文法学学术期刊发展,构建法学学术期刊发展长效机制。完善法学期刊评价指标体系,科学合理设置实务类期刊评价指标,不唯引用率等学术化标准,综合考虑对法治实践的贡献进行评价。

(十六)推进对外学术交流与合作。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国际传播,全面展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充分彰显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伟力、真理伟力、实践伟力。加强法学对外交流,通过开展双边多边合作研究、共同举办学术论坛、互派访问学者等形式,拓展对外交流领域和渠道。发挥中国法治国际论坛等平台作用。加强我国优秀法学研究成果对外宣传,推动专家学者对外发声,创新对外话语表达方式,提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和话语体系的国际传播能力。认真总结我国法治体系建设和法治实践经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讲好中国法治故事,提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法治理论的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加强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法治学术交流合作。完善外国法查明机制,推进世界主要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建设,注重组织搜集筛选、翻译国外法律信息资料,加强世界法学名著的汉译工作和中国法学优秀成果的外译工作。

六、加强组织领导

(十七)强化组织实施。坚持党对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工作的全面领导,中央依法治国委加强统筹规划,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会同有关法治工作部门密切协作、形成合力,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级党委要加强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统筹推进任务落地落实。法治工作部门要加强实践资源、实践平台和实践机会供给,推动法学教育与法治实务相互融合。中国法学会要充分发挥学术团体引领职能,吸引和团结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更好服务法治中国建设。组织人事、宣传、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要完善政策保障机制,为加强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创造更好环境和条件。法学院校和科研院所党组织要履行好办学治校主体责任,切实将推进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各项工作举措落到实处。探索建立全国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资源信息网络平台,推进资源整合,实现系统集成、资源互联共享。